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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 - 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东信和平东信和平(SZ:002017)2025-04-22 21:3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监管意见,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和内部控制制度较为规范、完整,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宋光耀、 周尧、林旭龙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 2、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 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 性和有效性。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