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3] - 变更后保证类质量保证预计负债核算不再计入“销售费用”[6] - 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 变更不会对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3][6] -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3] - 变更后保证类质量保证预计负债核算不再计入“销售费用”[6] - 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 - 变更不会对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3][6] -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