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7] - 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6] 市场布局 - 在华中、华东、西南等地区共设立12家分公司[8] - 形成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中心,分支机构向多地辐射的跨地区、一体化经营格局[8] 公司理念与体系 - 致力于打造“国土空间和建设领域全程解决平台”,提供多种专业技术服务[9] - 推崇“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奋斗者为本”的用人理念,建立相关制度体系[10] - 秉承“卓越的创意、优异的成果、务实的服务”的企业文化理念[10] - 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10] 内部控制 - 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6] - 制定多项制度保障资产安全、提升销售业绩、规范财务报告与关联交易等[12][13][14][15] - 规定重大投资决策需聘请机构和专家咨询,关注投资风险[13] -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14] - 按金额和交易性质不同采取不同交易授权审批制度[14] - 通过财务和业务核算系统软件对多项业务实施有效控制[15] - 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等高风险领域[16] - 依据相关规范和制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7]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7][1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3%-5%且绝对金额在300万至500万元之间[1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3%以下且绝对金额低于300万元[1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指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等情况[2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指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等情况[2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200万元以上且对外公告[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100 - 200万元[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下[20] 报告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1]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1]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不适用[22] - 报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23]
新城市(30077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