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结构 - 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 - 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5] - 在华中、华东、西南等地区共设立12家分公司[6]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2]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9]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涉及直接财产损失及影响标准[18] 其他要点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 公司致力于打造“国土空间和建设领域全程解决平台”[7]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通过六种途径核查公司内部控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