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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亚康股份亚康股份(SZ:301085)2025-04-22 21:41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8677.56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徐江持股3259.6478万股,占比54.3275%[3][4] - 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股951.8698万股,占比15.8645%[3][4] - 天津祥远顺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股825.2914万股,占比13.7548%[3][4] - 古桂林持股266.321万股,持股比例为4.4387%[3] - 天津天佑永蓄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股165.8671万股,占比2.7644%[3]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2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14]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按规定履行义务后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2]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4]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35] 公司运营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37][38][3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3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40]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2] -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47] - 变更内容和章程条款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