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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亚康股份亚康股份(SZ:301085)2025-04-22 22: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77.5675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8677.5675万股[5][11] 股权结构 - 徐江持股3259.6478万股,持股比例54.3275%[11] - 天津祥远顺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51.8698万股,持股比例15.8645%[11] - 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25.2914万股,持股比例13.7548%[11] - 古桂林持股266.321万股,持股比例4.4387%[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认定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2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24][2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65]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6]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6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98]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3]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4] 其他 -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公司章程废止[127]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关文件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