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301085)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4] 董事提名要求 - 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独董提名还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8] 投票选举方式 - 股东会选举董事逐个投票,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13] - 投票时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7] - 若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7] 二次选举情况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二次选举[17]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对该等候选人二次选举[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