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生效与实施 - 制度经2025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5][2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不受持股5%(含)以上股东等不当影响[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内容包括法规执行、选聘标准程序、业务约定履行等[2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0]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或根据公司情况确定,可续聘[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违规处理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出现特定严重行为,公司可改聘或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16] - 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严重时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23] - 若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六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3] 评分标准 - 审计费用评分以一年度为基准,权重10%,满分100分[28] -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评分要求符合规定条件,权重10%,满分100分[28] - 执业记录评分含公司内外记录,有一项处罚扣10分,权重10%,满分100分[28] - 质量管理水平评分重点在制度及实施情况,权重40%,满分100分,其中项目咨询等五项各占5%-10%[28] - 工作方案评分要求覆盖公司业务,有方案缺失扣10分,权重10%,满分100分[28] - 人力及资源配备评分要求合理安排,有资源不足扣10分,权重10%,满分100分[28]
天箭科技(0029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