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注册资本由219,779,883元修订为224,601,369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219,779,883股修订为224,601,369股[3] - 公司股本结构修订为普通股224,601,369股,无其他类别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转让限制规定[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等相关规定[8]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相关流程[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1]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责[2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3]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监督[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5]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8]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0] - 债权人接到减资通知书30日内等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0] 其他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3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3]
诺泰生物(688076) - 诺泰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