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务与内控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1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0][21]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3] 公司治理 - 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其负责并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督,管理层实施决议[6][7] - 公司设立多个内部职能组织机构,形成有效经营运作模式[7] 管理策略 - 公司实施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结合的人才战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7] - 公司规范采购与销售管理流程,业务控制良好,合同履约良好[9]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10]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达或超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1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小于10%[1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达或超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达或超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小于10%[1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小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