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法规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需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减持股份[5]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0] 减持计划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报告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所持本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4] 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6]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8]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8] 限售解除 - 董事等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8]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等需披露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17]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等委托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其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6]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根据要求对其名下股份予以锁定[18] 额度变更 - 公司年内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等持股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16] - 董事等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础[16]
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