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担任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博汇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博汇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因博汇股份拟发行股票并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现 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 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光大 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