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董事会认为2024年12月31日已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1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发出日为2025年4月23日[12][10] 纳入范围情况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有4家,含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内控环境等业务流程内容[15] 公司制度建设 - 建立较科学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20][22] - 建立系统有效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突发事件督察及责任追究制度[24] - 修订或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26] 各环节内部控制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涵盖会计科目维护等政策及程序[27] - 全面预算内部控制包括预算工作组织架构等政策及程序[27] - 采购环节制定《采购管理制度》降低成本[27] - 销售环节制定《销售业务管理制度》促成目标[28] - 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制定《资金营运管理制度》确保安全[30] 信息披露与监督 - 明确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办规范流程[31] - 监事会有权监督董事、高管,审计委员会审查内控制度[32]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缺陷金额>营业收入3%或>资产总额2%[3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定量标准为500万元(含)以上[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定量标准为100万(含) - 500万元[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定量标准为100万元以下[36]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7]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8]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39]
汇成真空(30139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汇成真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