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机构职责权限[10]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多方面完全分开,执行关联人回避制度[11] - 公司设立符合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12] - 公司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实行培训管理[13] - 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控制风险在可承受范围[16] - 公司制定多项信息制度,加强内外部信息沟通[17] - 公司建立涵盖多系统的制度管理体系[19][20][23] - 公司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编制《质量管理手册》[23] 授权与职责管理 - 公司在交易授权审批等方面建立规范化工作程序[26] - 一般授权明确各环节及财务收支分级授权[27][28] - 特别授权规定重大经营活动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9] - 公司制定岗位说明书进行职责划分防止差错及舞弊[29] 业务环节控制 - 公司通过制度保证采购、生产等环节凭证与记录准确可靠[29] - 公司对实物资产全过程实施监控并保证记录信息安全[29] 内部监督体系 - 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审计监察部进行独立稽核控制[30] - 公司建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监察部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31][32]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定量标准[3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直接财产损失定量标准[36] - 明确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特征[33][35][36]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8]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9]
ST先河(30013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