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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0013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矿集团南矿集团(SZ:001360)2025-04-23 22: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至少占1/3以上比例,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提交书面辞任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6] - 对未披露信息保密[31] - 制作工作记录,资料保存十年[3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特定职权经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5] - 特定股东可质询或罢免[17] 公司相关责任 - 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7]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 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和知情权[34]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费用[38]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3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