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00136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9]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等情况由总裁审议后报董事长决定[1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11]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情况[16]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定价等原则[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按深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20] - 发生特定关联交易需及时按要求披露[21] - 按关联交易类型披露内容[22]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22] - 规则未规定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上述规定为准[23] - 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