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对外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财[3][4][5] 投资决策标准 - 未达标准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达特定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董事会将部分交易事项授权董事长有额度限制[8]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特定比例需股东大会审议[10] 投资决策与管理机构 - 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专门议事机构[14]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5]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15] 投资项目管理 - 重大投资项目指定专门机构研究评估并监督执行进展[15]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项目投资部每季度向总经理汇报[20] 委托理财管理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2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4]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法规[25]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人员,子公司每月报财务报表[27][30] 监督与审计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内审部进行专项审计提建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