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30043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范围 -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R1低风险等级等理财产品[2] 审批标准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5000万元,除董事会审议外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委托理财额度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由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联合审批[8] 额度使用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8] 职责分工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年度委托理财规划、业务经办等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日常监督[12] - 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情况检查和审核[12] 其他要求 - 委托理财尽可能与理财机构签署书面合同[10]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应按规定披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