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须有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前除非特定情形不得无故解除职务[5] 人数规定与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5][6]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应于会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13][14] - 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时委员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决议内容[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8]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讯方式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9][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未采纳其审议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8]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23]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26] - 会议记录人是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0] - 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最迟于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2] - 决议实施中发现问题,相关人员不采纳意见时应向公司董事会汇报[22]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9]
邵阳液压(30107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