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7]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0]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资产重组等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3] 其他要求 -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3] - 审计委员会应形成书面审核意见[15]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16]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7] 改聘情况 - 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9]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形成意见[20]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大会通知并为前任陈述提供便利[20] - 拟改聘需披露相关情况[2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进展,违规处理责任人[22] - 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公司不再续聘并扣减审计费用[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