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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日丰股份日丰股份(SZ:002953)2024-11-11 20:23

业绩相关 -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38%、53.10%和43.18%[12] - 2024年上半年,新能源电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39%[15] 股票发行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满足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5] - 发行证券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14] - 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数量1名[18][19] - 发行股票价格为6.7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2] - 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32] - 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36]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2]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24]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9] - 发行方案需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3]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34] -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39] -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履行作出承诺[39] - 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议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39]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42] - 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2] - 发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利于提升业绩[42] - 发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42] 行业趋势 - 利好政策为电缆制造行业带来市场机遇[6] - 下游应用领域推动电缆制造行业更新升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