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情况 -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8840.9646万元,实收资本为58840.9646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840.9646万股,每股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需经股东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4]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3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起诉[33]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起诉[33]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5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 部分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恶意收购情形下相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6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0]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后实施[7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8]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8]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3] - 公司董事会中设职工董事1名[8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5] -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一年内仍承担忠实义务[8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24]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4]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持有出席股东会表决权利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12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2]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9] - 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9]
中原内配(002448)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