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通知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5]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3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5] 董事提名与当选 - 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推荐[26] - 董事当选最低得票数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四分之三[28] 事务所聘用 -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25] 发言与决议 - 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3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特定提案除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出席会议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报告相关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41]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股东会上作出述职报告[4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42]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 - 股东会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43]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44]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及报告[58]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具体实施[60]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60] - 董事长对股东会决议执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61]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披露,篇幅长可摘要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全文[6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5]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6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7]
中原内配(0024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