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订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1] 利润分配条件 - 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个条件,部分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4] 现金分红占比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5] 重大投资定义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满足特定条件为重大投资[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8] - 股东大会审议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需考虑意见并经审议通过[8][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履行决策程序[11] 红利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0] - 特定盈利情况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0] 其他 - 规划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实施[11] - 规划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