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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688056莱伯泰科(688056)2025-04-24 22:30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7] - 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7]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设专职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7] 审计工作方针与职责 - 审计部以合规审计为基础、效益审计为重点履行职责[12] - 内部审计涵盖销售、采购、资金管理等所有营运环节[18]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2]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征询意见[13] - 每季度报告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结果[14] - 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7]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 募集资金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2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33]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35]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实施正式审计前两天下达内部审计通知书[25] - 接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28] 人员要求与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多种能力素养[8] - 保持独立性,与被审计单位无经济利害关系[10]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内部审计人员绩效[35] - 对违规人员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0]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