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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688056莱伯泰科(688056)2025-04-24 22:30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3] - 离职后半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4] - 就任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5] 股份转让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买卖股票及衍生品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在交易所网站披露[10] 违规处理 - 构成短线交易,董事会应收回收益,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违反规定,交易所视情节处分[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10] - 统一为董高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10] - 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0] -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10]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施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