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不得披露[1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3]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24]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4]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4]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交易及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22]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22]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30] 信息管理 - 财务部门报告公司业绩、利润等财务信息[34] - 投资部门报告收购兼并、重组等投资信息[34] - 审计部门报告重大合同、诉讼仲裁等审计信息[34] - 各业务部门报告业务范围内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各下属公司报告全部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文件制作与报送[35]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监督与处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核算[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计沟通与监督[43]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信息影响股价,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48] - 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股价,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48] - 控股及参股公司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8]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收集信息,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配合[48]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9] - 部门和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49]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49] - 信息披露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应报告处理情况[49] 办法相关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6]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51]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1]
保龄宝(00228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