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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科技(0013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腾达科技腾达科技(SZ:001379)2025-04-24 22:3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收、净利润、资产净额、成交金额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超规定需报告[12]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3] 股东情况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5]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重大事件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8] - 重大事项协议变更等需及时报告,超交付期限未完成定期报告进展[19] - 报告义务人员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交董事会秘书[19]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0] 信息报告制度要求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3] - 瞒报、漏报、误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