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 - 公司章程
美畅股份美畅股份(SZ:300861)2025-04-24 23: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1.2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8001.20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吴英、张迎九、贾海波持股比例分别为57.2288%、17.6260%、10.0226%[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8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9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7][9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0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7][11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