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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扬帆新材扬帆新材(SZ:300637)2025-04-24 23: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扬帆新材料(浙 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与构成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的 准备、记录、档案管理、决议公告等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