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30063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原则 - 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拒绝强令担保[3] - 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3] - 为符合条件且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风险小的经同意也可提供[5] 担保决策 - 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方资信并分析利益风险[7] - 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有特殊要求[11] 担保追偿 - 被担保人出现问题公司应了解债务偿还并启动反担保追偿[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担责[20]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擅自担保造成损失等追究责任人责任[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