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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华智慧能源(01083) - 2024 - 年度财报

公司荣誉与评级 - 2024年公司入选《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4》,获标普全球CSA评分「最佳1%」之中国企业﹙燃气公用事业﹚等多项荣誉[11] - 公司在标普全球ESG评分中保持优异,蝉联标普全球CSA评分“最佳1%”之中国企业(燃气公用事业)[46] - 2024年公司标普全球ESG评分为66分,富时社会责任指数为AA级等多项ESG评级数据[109] 项目获取与业务布局 - 2024年公司在内地27个省级地区取得项目共749个,2023年底为536个[28][29][32] - 2024年公司城市燃氣項目累計總數達191個,新增4個,分布於19個省級地區,總客戶數目達1764萬戶,新增87萬戶,燃氣銷售量達172.01億立方米,增長5%[72] - 公司已在多地發展生物質天然氣應用項目,6個項目實現併網,應用規模達每年2000萬立方米,新增杭州港華項目,每年併網規模約400萬立方米[85] - 公司与潮州深能燃氣完成潮州市城市燃氣企業整合[89] - 山東濟華與山東港華合併重組,合併後山東港華有245萬客戶,每年售氣量超過10億立方米[89] - 2024年公司在24个省市落实128个零碳智慧园区[9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公司营业额为213.14亿港元,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16.06亿港元,用户数目为1760万[34] - 2020 - 2024年公司营业额分别为128.26亿、171.25亿、200.73亿、198.42亿、213.14亿港元[36] - 2020 - 2024年公司除税前溢利分别为22.03亿、21.45亿、15.84亿、21.96亿、22.05亿港元[36] - 2020 - 2024年公司年内溢利分别为16.48亿、15.27亿、12.01亿、18.11亿、17.96亿港元[36] - 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为530.43亿港元,总负债为272.85亿港元[36] - 2020 - 2024年公司基本每股盈利分别为49.6港仙、41.5港仙、30.2港仙、47.7港仙、47.1港仙[36] - 公司2024年整体营业额上升7.4%至213.14亿港元,业务核心利润上升34.5%至16.01亿港元(以人民币计算,上升37.2%)[42] - 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16.06亿港元,较上年度增加0.31亿港元,每股基本盈利为47.1港仙[42] - 2024年集团整体燃气销售量增长5%至172.01亿立方米,总客户数达1764万户,新增87万户[138] - 2024年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上升2.0%至16.06亿港元,业务核心利润大幅上升34.5%至16.01亿港元(人民币计上升37.2%)[138] - 2024年集团综合报表售气量为50.87亿立方米,增长5.5%,营业额为196.26亿元人民币,上升9.6%,港元计价上升7.4%至213.14亿港元[139] - 2024年销售管道燃气业务收入170.56亿港元,燃气接驳18.65亿港元,可再生能源业务18.64亿港元,延伸业务5.29亿港元[140] - 2024年集团总营业支出为194.20亿港元,同比增加6.8%[141] - 2024年其他收益净额较去年同期4.27亿港元减少57.9%至1.80亿港元[143] - 2024年分占联营公司业绩较去年3.66亿港元减少3.3%至3.54亿港元(人民币计下降1.4%)[144] - 2024年分占合资企业业绩较去年3.18亿港元减少10.1%至2.86亿港元(人民币计下降8.3%)[145] - 2024年集团融资成本较去年7.70亿港元减少5.4%至7.29亿港元[146] - 2024年末集团借贷为154.27亿港元(2023年:162.82亿港元)[149] - 2024年公司负债比率为36%(2023年:36%)[150]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等合计27.30亿港元(2023年:42.14亿港元),99%为人民币资产[15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中期票面值总额18亿元人民币,平均年息4.2%,平均年期4.4年[151] - 2024年12月31日,中期票账面价值20.88亿港元(2023年12月31日:23.87亿港元)[151] - 2023年6月公司在内地首次发行熊猫债券,集资规模15亿元人民币,平均年息率3.27%,2024年6月12日已偿还10亿元人民币[151] - 2024年12月31日,熊猫债券账面价值5.33亿港元[151]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中期票据计划募集资金额度约134.52亿港元,熊猫债券余下额度约154.32亿港元,未动用信贷额度约102.48亿港元[151]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股份溢价账为58.85亿港元(2023年:60.68亿港元)[162] 股息分派 - 董事会建议分派末期股息每股16港仙,一次性特别股息每股3港仙[42] -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6港仙(2023年:每股16港仙)及一次性特别股息每股3港仙,合共每股19港仙[157] - 公司宣派2023年度现金末期股息每股16港仙,2024年7月12日以每股2.9港元发行126,151,356股缴足股份用于以股代息[165] 可再生能源业务数据 - 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2.3吉瓦,发电量达18.3亿度电,客户面覆盖20个产业[43] - 2024年公司可再生能源业务进入增长轨道[94] - 截至2024年底,公司在24个省市投资逾1000个可再生能源项目,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装机容量2.3吉瓦,工商业储能签约超40万度电,售电交易量84亿度电,业务净利润4.79亿港元,同比增长五倍[95]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 2025年公司将配合国家政策推进“燃气 +”业务,聚焦公共机构、工业和建筑领域[47] - 2025年公司将积极发展生物质天然气并网项目,探索天然气管道掺氢商机[47] - 可再生能源方面,公司将继续扩大储能项目,推进EaaS业务发展[48] 公司人员信息 - 鄭慕智博士75歲,自2007年5月起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55] - 李民斌先生50歲,自2007年5月起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2023年5月19日起退任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57] - 陸恭蕙博士69歲,自2022年4月起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59] - 廖己立先生50歲,自2021年11月獲委任為公司非執行董事[62] - 黃維義先生73歲,自2007年3月起為公司執行董事暨行政總裁,2013年2月獲委任為中華煤氣董事,2022年6月6日起為中華煤氣常務董事[64] - 鄭慕智博士自1994年至2023年1月期間出任胡百全律師事務所之首席合夥人及顧問律師,現為該所資深顧問律師[55] - 李民斌於2004 - 2009年期間出任東亞銀行總經理兼財富管理處主管,2009年獲任命為副行政總裁,2019年出任聯席行政總裁[57] - 陸恭蕙博士曾於2012 - 2017年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局副局長,2019年4月 - 2020年3月期間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辦公室特別顧問[60] - 廖己立於2006年加入Affinity Equity Partners,2012年建立其以北京為基地之中國內地業務[62] - 黃維義於財務、管理及國際工作方面擁有48年以上經驗[64] 公司社会责任与活动 - 2024年9月,70位员工重走“玄奘之路”,累计徒步约6600公里[113] - 公司举办“生物多样性暨新能源高峰论坛”,超5000人次现场或线上参加[117][119] - “生物多样性暨新能源高峰论壇”吸引线上线下超5000人次参与[122] - “港华轻风行动”已覆盖全国13个省、市及自治区,累计捐款超410万港元[123] - 公司年内策划并实施1038次安全巡查及396次安全演习[123] - 公司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小学搭建爱心书库[125] 气源与安全管理 - 公司气源业务板块统筹天然气供应并通过国家管网灵活调配,还取得不同气源并设立液化天然气储存设施[131] - 公司采用精密监控及数据收集系统监控供气网络及调压站,有全面雇员培训课程、资产管理系统及应变计划[131] - 公司致力减低燃气输配管网及储存设施风险,定期审查运作程序、实施应对策略、加强现场安全巡查[132] - 公司设有全面品质管理系统,建立智慧运行平台,资产管理系统符合国际标准并获外部认证[132] - 公司购买充足保险以应付可能出现的财产或财务损失[132] 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李家傑在港華智慧能源2,379,921,776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68.38%[176] - 2024年12月31日,黄维义在港華智慧能源拥有9,332,000股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0.27%[176] - 2024年12月31日,纪伟毅在港華智慧能源拥有2,700,000股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0.08%[176] - 2024年12月31日,邱建杭在港華智慧能源拥有4,050,000股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0.12%[176] - 2024年12月31日,李家傑在中华煤气7,748,692,715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41.53%[176] 公司融资与资金运用 - 公司成为首间在内地市场发行首宗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及储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本港上市公司,规模为5.15亿元人民币,获2.5倍认购[44] -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零碳智慧1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发行规模5.15亿元人民币,获2.5倍认购[103] - 2024年公司在内地首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规模5.15亿元人民币,优先级证券票面利率2.3%[150] - 2024年12月3日,集团设立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首批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15亿元,是人民币50亿元储架内的首期发行,优先级证券票面利率为2.3%,起始期3年,每次可续期3年,总年期最长18年[169] - 集团须认购人民币38百万元权益级资产支持证券,相当于首批次发行本金总额约7.4%[169] - 公司拟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投资屋顶光伏发电及储能电站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作为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71] 购股计划与股份奖励计划 -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采纳购股计划,中华煤气股东于2022年6月6日批准该计划[179] - 购股计划所授出的购股涉及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可经股东事先批准更新[180] - 所有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购股获行使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 [181] - 截至年报日期,根据购股计划可授出购股而可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05,515,534股,占已发行股份约8.78% [181] - 截至年报日期,根据购股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15,989,534股,占已发行股份约9.08% [181] - 任何12个月期间,向一位参与者授出购股获行使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有关期间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181] - 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授出购股,上限减至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及总值500万港元 [18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购股计划已授出或尚未行使的购股总数为10,474,000股,占该财政年度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约0.30% [184][188] - 2024年1月1日及12月31日可供授出的购股数目分别为305,226,534份及305,515,534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77%及8.78% [187] - 购股计划自采纳日期起10年内有效,年报日期时剩余年期约为7年2个月[181] - 截至年报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480,651,937股,股份奖励计划下管理股份数上限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即174,032,596股,受托人信托持有最高股份总数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即69,613,038股[189] - 任何12个月期间,股份奖励计划向一名获选参与者授出奖励股份最高数目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195] - 2024年1月1日受托人按股份奖励计划信托持有24,000股股份,年内未购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