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本公司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中的规定。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 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 成本等科目",并在首次执行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该会计准则。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