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有东(离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有东) 本人刘有东,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 事的权利。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本人应参加的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3次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刘有东: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研究生。1998年至今,任职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任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 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12月16日至2024年9月20日兼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