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业绩相关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议案[1] -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2812037.93元,计提比例100%[1] -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合计2678437.31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 - 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3] 核销详情 - 江苏申乾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核销2458150.15元[1] - 武汉艺高包装彩印有限公司核销69080.22元[1] - 江西省海润塑料彩印有限公司核销59730元[1] - 杭州临安新旺铝塑材料有限公司核销40000元[1] - 安徽颍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销33357.6元[1] - 襄阳市利新塑印有限责任公司核销18119.34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