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6038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瑞斯康达瑞斯康达(SH:603803)2025-04-25 22:4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召集人规定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提名和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17] 会议通知与决议 - 提前三日送交通知和文件,特殊情况可豁免[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18]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可调整成员[2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4][25]

瑞斯康达(6038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