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7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2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19,811,300元[5]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额为8008万股[12] 股权结构 -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00万股,持股比例58.7%[12] - 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39.6万股,持股比例11.7%[12] - 陈志勇持股788.4万股,持股比例9.85%[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若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四种情形之一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7] - 特定情形收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6] 股份发行与融资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1]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0]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2]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4人)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5] - 董事会可依据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5] - 董事会可依据股东会授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6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0]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十日书面送达[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7]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时应修改章程[111]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13][114] - 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114]
新 华 都(00226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