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600165) - *ST宁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1/2以上[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7] - 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须制作记录并保存,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8]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有利害关系成员需回避[18]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0] - 披露年报时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2]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2] - 按规定披露对重大事项专项意见[22] 审计工作 - 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督促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24] -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报并形成书面意见[24] - 对年报表决并提交相关报告和决议,文件在年报披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