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委托理财 - 公司拟用不超7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3] - 委托理财使用期限12个月,自第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 - 投资产品为低风险产品[3] 决策授权 - 第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文件[6] - 授权期限自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6] 会议通过 - 第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委托理财议案[13] - 第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于同日通过该议案[14] 相关意见 - 保荐人认为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无异议[16] 影响说明 - 委托理财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不可预期[11] - 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