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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骐环保华骐环保(SZ:300929)2025-04-27 16: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4] 决策与督导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五类事项给董事会审议披露[7]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10]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其他 - 公司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3]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