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 - 审计报告编号为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8076号[3]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8] 审计对象与结论 - 审计对象为东方中科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东方中科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和推测未来有效性的风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