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00058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哈工智能 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亮、杜奕良、 杨敏丽、陆健、刘世青、杨海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等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