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6887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 提供担保; (六)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债权、债务重组; (十) 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或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