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6887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唯赛勃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 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