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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6887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唯赛勃唯赛勃(SH:688718)2025-04-28 18:51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 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 以公司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