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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301020)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密封科技密封科技(SZ:301020)2025-04-28 19:3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 - 出席股东投票权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2] - 仅对同意票累积,不统计反对、弃权票[4] 投票结果处理 - 投票权数超实际拥有数,选举票视为弃权[3] - 实际使用小于等于总数,选票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3] - 按得票多少确定是否当选,票数相等且最少或当选人数不符规定需再次选举[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