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其同意[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请求需征得相关股东同意[8]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表决要求 - 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包括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9][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7] 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7] 争议解决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37]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章程规定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9] 公告说明 - 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39] 数字含义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0]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2]
密封科技(3010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