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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光大同创光大同创(SZ:301387)2025-04-28 19:36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4年2月22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50万股,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0.25万股,授予价格26.27元/股[7] 时间安排 - 2024年2月2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5] - 2024年2月5日至15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期满无异议[6] - 2024年2月22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 - 2024年3月11日披露授予登记完成公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月13日上市[7] - 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8] 限售期与归属期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解除限售比例40%[1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0日,可归属比例40%[12] 业绩与考核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2.2266534561亿元,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和解除限售比例均为90%[15][22] - 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60%,可解除限售1.9656万股[18][23] - 14人离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8.80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1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考核“A”可归属100%;39人“C”可归属60%;2人“D”可归属0%,18.5244万股不得归属[20] 回购与作废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9656万股,1.6744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1]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资格的4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归属27.2948万股,77.3264万股由公司作废[21] -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744万股[24] - 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7.3264万股[32]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606.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现金,每10股转增4股[2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649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现金,拟派发现金股利1597.365万元[25] 回购价格与资金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为18.41元/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回购价格为18.26元/股,最终回购价格约为18.569元/股[27][28] -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31.091934万元,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