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60059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4] 财务数据调整 - 执行第18号准则,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成本调增12770091.04元,销售费用调减同额[6] - 执行第18号准则,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调增90364.28元,销售费用调减同额[7] 影响说明 - 执行第17号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变更无重大影响[5][2]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4] 财务数据调整 - 执行第18号准则,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成本调增12770091.04元,销售费用调减同额[6] - 执行第18号准则,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调增90364.28元,销售费用调减同额[7] 影响说明 - 执行第17号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变更无重大影响[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