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多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处任规定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多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处任规定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2]